5月11日晚还充电宝却被莫名扣费

- 17383052615
- 来电共享充电宝
- 客服不处理,不予退款,服务不到位,虚假宣传
- 退款,赔偿
- 199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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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来电共享充电宝


我于5月11日晚上九点半左右在合肥南站租借来电共享充电宝,并于5月11日晚上十点左右在同一机器归还充电宝,我确认我归还成功,但是归还后并没有收到任何扣款提醒。来电充电宝于5月16日早上六点在没有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从我银行卡扣款199元。现在我要求退还我199元并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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