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平台拒绝消费者合理退费申请,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问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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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查查
- 霸王条款,申请退款/提现不到账,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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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收到贵方关于“已使用会员服务无法退款”的回复,但对此处理结果我无法接受,理由如下: 1. 我在购买首日即提出退款申请,属于“服务不适用”导致的合理退订请求。该服务并未满足我的主要使用诉求(通过座机反查企业),这属于信息服务类产品未能达成使用目的,与是否点击过某项功能无关。 2. 贵方以“使用即无法退费”为由一概拒绝,涉嫌霸王条款。该条款未经消费者同意即强制适用,明显限制了我的选择权和退订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不得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 3. 企查查平台未设置试用机制,亦未在付款前显著提醒服务范围限制,属于重大提示义务缺失。 综上,我将继续通过消费者保护平台(如12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留进一步投诉、申诉甚至法律途径的权利。 敬请贵方重新审慎处理该退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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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事项说明 本人于2025年5月10日在“企查查”平台购买了年卡会员服务,费用为356元。购买初衷是希望通过平台进行企业信息检索,尤其是通过座机电话反查企业信息。支付后发现该功能并未包含在年卡会员权益中,该功能对我而言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发现会员权益并不涵盖此服务的15分钟内,我即联系平台客服申请退款,明确表示服务不符合个人实际使用需求。然而平台以“虚拟产品一经开通无法退订”为由予以拒绝,称我已使用部分VIP功能,不支持退费。 二、存在的问题 1. 消费者合理期待与实际服务不符:尽管平台未明确虚假宣传,但“年卡会员”应覆盖平台常规查询类服务,作为用户有理由认为“电话反查”属于会员功能范围。 2. 未提供试用或明确的退订机制:我在付款后短时间内即申请退款,尚未持续性或大范围使用会员服务,不应因技术性标记为“已开通”“已使用”就完全剥夺退费权利。 3. 平台设定单方免责条款,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排除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平台用“虚拟产品不退”作为统一拒绝依据,涉嫌不合理。 三、诉求请求 1. 要求企查查平台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年卡费用; 2. 请消费者协会督促平台完善会员功能说明,建立更友善的退订机制; 3. 敦促平台不得以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合理退费权利,尊重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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