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方(广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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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有方1314
- 不予退款,霸王条款,诱导消费
- 退款,解释,改善服务,赔偿
- 500元
- 投诉已完成


消费者已自主确认完成,原因为已和商家协商一致

已分配商家 幸福有方1314


我于2025年4月4日与幸福有方(广东)咨询服务公司购买了为期一个月的情感咨询服务,4月4日至4月7日均有服务,于4月8日咨询服务公司告知我要升级服务,需要加钱升级至11800元的服务,可以把刚开始缴纳的3800补充进去,还需要缴纳8000元,我需要缴纳一部分订金,但是但是我很犹豫,担心被骗,但是情感确实有问题需要帮助,还是报有希望能得到帮助的想法所以缴纳了500元订金,但是由于钱没交齐暂未签订合同,于4月10日我通过我自己解决了一部分情感问题,不需要继续升级服务,继续原来的3800元服务即可,之后与该公司对接人员黄某咨询,黄某告知可以退回订金,但从10号开始该公司对于我的3800元服务由最开始第一个星期的每天两次到间断的一周一次,3800元的服务很敷衍,从4月20日与该公司对接人黄某协商退回500元订金至今,黄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退款,由于该公司对我的3800元咨询服务期限是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3日,我有相当充分的理由怀疑该公司打算采取拖延的方式拖延至服务期满后拒绝退款,请平台给予我帮助,退回我的500元订金,同时3800元的服务仅服务了一半,希望能退回我一部分的金额,望平台给予帮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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